近日,湄潭县人民法院对一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2018年1月18日,湄潭县法院受理了申请人程某友申请执行陈某益承揽合同纠纷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陈某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申请人27532.33元的义务,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4月23日,经执行法官再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同时向其释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说服教育,但被执行人陈某益仍然态度强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湄潭县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当即送往拘留所。被司法拘留后,被执行人陈某益主动认识到了错误,并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即时给付了10000元案款,约定剩余款项在2018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今年以来,湄潭县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中,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17人18次,经采取司法拘留后,被执行人主动兑现案件款项32.4万元,有力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彰显了司法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