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么是法律援助呢? 法律援助受理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今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有关法律援助方面的相关事项。 [分割线 箭头 动态] 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由国家拨款实施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他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员)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它所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于2003年9月1日开始实施。 法律援助的范围和受理对象是什么 法律援助案件分普通类案件和专项类案件,故案件受理的条件需区别对待。通常依照下列标准,进行法律援助案件的要件审核,须三个要件同时符合相关规范方能提供法律援助,即“受援人类群、家庭人均收入经济状况、援助事项(案由)”,前述要件均符合条件方能提供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类群种类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军人军属、下岗失业职工。但专项案件仅限于“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五类人群,不包括军人军属和下岗失业职工。 (二)家庭人均收入经济状况:法律援助申请人要提供自身或家庭的经济状况证明,该证明应当由受援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一年以上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签章出具(盖章),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依其相关规定执行。 法律援助是如何受理的? 法律援助受理由法律援助中心指定专人窗口接待,统一受理、审查、指派、登录案件并开具文书。申请人或代理人需持法律援助申请表、受援人身份证明、起诉文书、开庭(受理)通知书、经济状况证明到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填写审批表初审,材料不全或内容缺项的不予受理。接待人签署审查意见后,及时将材料和审批表交由主任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提供法律援助。五、各乡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施行“网络直通车”受理,工作站负责人依照本通知相关规定进行初审,经中心网上报批后,指导申请人和办案人联系,签署法律援助事项的文书、递交案件材料、办理委托代理等相关事宜。 [读书分割线] 随着桦甸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目标的逐步实现,全市城乡居民一定能够获得更多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