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不得离开现场。如果事故责任人的人身确受到威胁的,可以离开事故现场,但应及时报警。 通俗的说,交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承担事故责任,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就是交通肇事逃逸。 二、肇事逃逸承担哪些责任?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造成交通事故逃逸并构成犯罪的,肇事后逃逸的,处3-7年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交通肇事逃逸,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垫付,保险公司垫付后可以向肇事者追偿;同时,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相关条款免除承担商业险的有关赔偿责任。 |